宗子录
见“宗子正”。
见“宗子正”。
见“两京武库丞”。
官名,三国魏置,八品,为司竹都尉的属吏,佐都尉掌竹务。参看“司竹都尉”条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为公主属官,掌公主车马。
指降低官员的爵位,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西京 (今河南洛阳),职掌与左藏库略同。
即“七色补官人”。宋代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。一为宗室女婿曾应乡试中式者;二为外戚女婿享有捧香恩例者;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得享受恩泽者; 四为阵亡者的女婿; 五为上书献颂,文理可采的士人;六为随
官名,即“传舍吏”,为管理传舍的小官吏。参看“传舍”、“传舍吏”条。
1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的泛称。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:“五侯九伯,女实征之,以夹辅周室。”注:“五侯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诸侯……五等之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”2、指同时封侯的五人。汉成帝时,同
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司农寺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另以司农少卿领其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