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宪
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。
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。
官名,也写作“雍太祝丞”。西汉置,佐太祝令读祝及迎送神灵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,参看“廱太宰”、“廱太祝令”条。
官名。十六国时陇西鲜卑乞伏部置。《晋书·乞伏国仁载记》: “(乞伏述延以)叱卢那胡为率义将军,镇牵屯山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。其置废、设官同“典察左署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造石器。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分见“右至灵”、“左至灵”。
县令的别称。汉制,诸王封国相当郡,侯国相当县,故县令有邑侯之称。
官名。辽兴宗重熙十二年(1043),杨晳曾为山西路转运使。属南面财赋官。
官署名。清末内阁所属机构。详“内阁承宣厅”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
官名。渤海国官,殿中寺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