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婚娶官

婚娶官
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分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,共四人,司婚姻行政事。地方一级亦设。


官名。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以后,沿袭革命初起时的制度取消家庭生活,把居民分别编入男馆、女馆、男营、女营,虽夫妇不得同居。但诸王等高级官员却实行多妻制,并有大量的生活服役人员。中下级官员与平民一样不允许婚娶,这种政策不得人心,并引起了中下级官员的普遍不满和领导阶层中的内部矛盾。乙荣五年(公元1855年)初,开始允许天京居民恢复家庭生活。庚申十年(公元1860年)九月二十七日幼主诏封禧天福黄维日为天朝九门御林正婚娶官,为天朝典官。按太平天国官制,既有正,必有又正、副.又副诸员。婚娶官专司婚姻行政,办理结婚登记事宜。婚姻当事人双方须出于自愿,由当事人所在部门的主管官员禀明婚配官发给结婚证书——当时称为“龙凤合挥”,始准结婚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印经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刊印佛经等务。设于仁宗延祐元年(1314)。三年,升为广福监; 五年,分出延福监,皆正三品。英宗至治元年(1321),广福监降为广福提举司,延福监降为延福提举司,皆为从五品。

  • 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

    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、启本行文时的加衔。洪武十四年(1381)令翰林院编修、检讨、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、正字、赞读考驳诸司奏、启,平允则署其衔曰:“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”,

  • 农工商部庶务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
  • 军医署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军政部设置,军政部撤销后改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见该条。

  • 郡掾

    官名,即郡吏,汉置,为太守的下属官吏,其职不同,所掌亦异。如五官掾,掌功曹及诸曹事;其监属县,有五部督邮等。《后汉书·冯异传》:“汉兵起,异以郡掾监五县。”

  • 明部尉

    官名,汉置,为长安县四尉之一,掌郊区西部和北部的治安。《汉旧仪下》:“长安城方六十里中,皆属长安令,置左右尉,城东城南置广部尉,城西城北置明部尉,凡四尉。”

  • 见习

    海关征税部内班华员,其地位次于帮办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
  • 北征统军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房法寿传》:“(房敬宝为)奉朝请、征北中兵参军、北征统军、宁远将军。”

  • 小匠师

    “小匠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
  • 散号将军

    官职种类。北魏置,隋、唐因之。指不带兵、没有实际职掌、仅代表品阶待遇的名号将军。北魏末战事频繁,授官较滥,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(533),规定担任官职低于自己应授品阶者,可加散号将军,享受该官的品阶待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