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晋朝置,领兵。多为战时临时设置,故未假以名号。《晋书·魏浚传》: “河间王颙之伐赵王伦,以(魏)该为将兵都尉。”武官名。三国魏蜀吴均置,掌领兵。魏制秩第五品,典韦、许褚均曾任此职,见《三国志·魏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司巫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东晋置,领营兵,有部曲。南北朝沿置,不领营兵。三公府、诸王府、持节都督府及将军开府皆置,地位较低,在长兼行参军之下。南朝梁列为流外官。官名。东晋始置,为领兵诸公的属官,本皆领营兵,有部曲,南朝宋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西部少数民族事务。前期多以征西、安西将军领此职,统兵,镇凉州或敦煌,兼任当地军事长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下,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。北齐沿置,从三品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 改左翊卫为左卫府而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去府字,置一人,正四品下,将军缺,则代之,掌贰上将军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
官名。即户部勾当公事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参见“户部勾当公事”。
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,又称北河总河。官名。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。雍正八年(1730)设,一人。驻天津。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。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,驻固安,佐之。乾隆二年(1737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 (993)置封驳司,隶通进银台司,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,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,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。真宗咸平四年 (1001),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 由军学司改设,职掌不变,辖教育、步队、马队、炮队、工程队、辎重队六科。置处长一人掌处事,下设副官一人,科长六人,科员三十四人,普遍编辑员三人,兵事编辑
武官名。东汉置,董承曾任此职,见《东汉会要·职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