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初于御马、御用、尚衣、尚膳诸监俱设左、右副管各一人,为都管之副。后因改设郎中,员外郎等官,遂省。
官名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护国军政府置于大元帅府,为参军处的主官。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3年)重建大元帅府后仍置。国民党政府时期为国民政府参军处的主官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国民政府改组
官名。明朝太仆寺分置各牧监,监下辖诸群之官,掌牧养马匹之事,以备军需。初,群设群长一人,群副二人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革群副,后又革群长。
官名。辽置,为夷离毕院的长官,见“夷离毕院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成立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三月十八日,是根据政治会议所制定的《约法会议组织条例》而产生的,主要任务是议决关于增修《临时约法》及其重要的附属法规等。袁世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二十四苑之一。隶金台监,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金台监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典路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属官,下设典路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典路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员额左右各二人,为左右武伯中大夫的副职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元晖传》:“寻迁武伯下大夫,俄拜宾部下大夫。保定初,大冡宰宇文护引为长史。”参见“左右武伯中大夫”。
“员外散骑常侍”省称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殿中寺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