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武学学正”。
官名。清朝管理地方盐务之最高长官。康熙(1662—1722)中改巡盐御史设。长芦、两淮、河东各一人。三十年(1691)增设福建、广东、广西各一人。由特旨简充或都察院奏差者,各带原衔品级,由内务府官员简
即国君,天子、皇上。《后汉书·邓皇后纪》:“及元兴、延平之际,国无储副,仰观乾象,参之人誉,援立陛下为天下主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右牝署,设都尉。
文书名。清朝“题本”之一,与“通本”对称。清制,在京部院衙门之题本直接送达内阁,俗称“部本”。参见“通本”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本府人事管理及奉交有关人事之查签登记事项。设处长一人,科长三至四人,科员三十三人,书记官十六人,事务员一人,雇员十九人。
官名,东汉置。因羌扰三辅,汉献帝省扶风都尉,置安汉都护,令总统西方。见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。
参见“右詹事”。官名,汉哀帝置,掌皇后、皇太后宫事。汉承秦制,置詹事,掌皇后、太后宫事,兼掌太子家事。成帝时省并大长秋,哀帝即位置左右詹事。《汉书·哀帝纪》:“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,丁姬曰恭皇后,各置
官署名。即太子左内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率府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掌中书省诸案公事,正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