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除
官制用语。又称堂选、堂差。宋朝,京官、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,其有特殊勋劳者,得由政事堂直接奏注差遣,称堂除。武臣即由枢密院专差员阙。
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亦称堂选、堂差。宋制,京官、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,其中有特殊勋劳者,得由政事堂直接奏注差遣,称为堂除。凡由政事堂除授的官员,其出身、年龄、历任资序、有无过犯及是否宰执有服亲属等事项均登记于堂除簿中。堂除官员其获得差遣较由吏部拟注者为速。若选人自愿由堂除改为由吏部注拟,可在同等名次中优先拟注差遣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堂选、堂差。宋朝,京官、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,其有特殊勋劳者,得由政事堂直接奏注差遣,称堂除。武臣即由枢密院专差员阙。
宋代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亦称堂选、堂差。宋制,京官、选人一般由吏部选差,其中有特殊勋劳者,得由政事堂直接奏注差遣,称为堂除。凡由政事堂除授的官员,其出身、年龄、历任资序、有无过犯及是否宰执有服亲属等事项均登记于堂除簿中。堂除官员其获得差遣较由吏部拟注者为速。若选人自愿由堂除改为由吏部注拟,可在同等名次中优先拟注差遣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,设市长一人,总理市务。下设警察、财政等局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国民政府公布《特别市组织法》与《市组织法》,十九年(公元1930年)
即唐朝十六卫之右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除府字。
官名。见“诸军兵马都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或称交涉局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与外国领事交涉事件。
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掌刑罚书记的官吏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无乃不堪君训而陷于大戮,以烦刑史。”顾炎武《经义述闻》卷二一:“刑史谓刑官之史,掌刑书以赞治者。”刑官下属小吏,掌刑书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“君
官名。东汉置,掌军中参谋、协调诸部。《后汉书·班彪列传下》: 明帝永元(58—75)初,“大将军窦宪出征匈奴,以(班)固为中护军,与参谋。”献帝建安十二年(207)曹操改护军置。魏沿置,四品,资重者可
汉朝郡太守及其属官称府官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复举贤良为河南令。岁余,以职事为府官所责,免冠谢。”
官名。见“司狱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。设提点一人,以内侍充任; 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初隶开封府,神宗熙宁八年 (1075),改隶三司。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隶入内内侍省。哲宗时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秩正四品,隶宣政院。置官同“大都规运提点所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大都规运提点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