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史编纂处
国史编纂机构,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置国史馆,直属大总统,纂辑民国史和历代通史,并储藏关于历史的一切材料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停办,另设国史编纂处,属北京大学文科中国史学门,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改属国务院。设处长、总编纂各一人,主任编纂四人,编纂若干人;主任事务员三人,事务员、缮校员若干人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17年)复称国史馆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
国史编纂机构,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置国史馆,直属大总统,纂辑民国史和历代通史,并储藏关于历史的一切材料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停办,另设国史编纂处,属北京大学文科中国史学门,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改属国务院。设处长、总编纂各一人,主任编纂四人,编纂若干人;主任事务员三人,事务员、缮校员若干人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17年)复称国史馆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
见“左藏库”。
官署名。辽著帐郎君院所属有笔砚局、牌印局、裀褥局、灯烛局、床幔局、殿幄局、车舆局、御盏局、本班局,各设郎君,为皇帝服役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左屯卫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掌宫禁宿卫,大朝会则被黑甲铠、弓箭刀楯旗等,为左厢队,次左武卫之下。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东面助铺,领翊府及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筹议舰队、学堂及各类海军部队的扩充、改良,核定战前之规则,承办海疆戒严、解严等事宜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
周朝“上士”别称。《礼记·祭法》:“适士二庙,官师一庙。”郑玄注:“适士,上士也。”
见“陕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即“横帐常袞”。官名。辽置,即横帐常衮。见“大横帐常衮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系管理全国教育之总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劝学育才,稽颁各学校政令。在此之前,曾设管理官书局大臣、*管学大臣、*学务大臣,管理新建之各学堂。至是,始设专
即“矿务铁路总局”。
见“怯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