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道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,文思院,都知等监,兵仗、鞍辔、抽分竹木各局,僧、道录司,在京府军等五卫,蕃牧千户所,及直隶松江府、天全六番招讨司等处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。初为坐道,由掌江南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四川刑名并稽察銮仪卫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,文思院,都知等监,兵仗、鞍辔、抽分竹木各局,僧、道录司,在京府军等五卫,蕃牧千户所,及直隶松江府、天全六番招讨司等处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。初为坐道,由掌江南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满、汉各一人; 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四川刑名并稽察銮仪卫事务。
杂号将军名。西汉末年王岑自称定汉将军。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》:“王岑亦起兵于雒县,自称定汉将军,杀王莽庸部牧以应成,众合数万人。”
苑园名。见“提点在京四园苑所”。
官名。宋代诸州管下人烟繁盛处置镇,与县同级,设监官或知镇主管,掌火禁或兼酒税之事。金沿设知镇,秩从七品,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,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。
官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陆军部的副长官。见“陆军部”。
吏名。从事笔译,设于州以上官署。辽道宗大康九年(1083),定译史迁叙等级。金制,役满一百二十个月,即可出职。元制,役满九十个月无过错,可出职。蒙古人译史出职,较色目人、汉人高一等。
见“河南府”。
官名。明置,为上林苑监的佐官。见“上林苑监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仪制司”。明清礼部四司之一。掌诸礼文、宗封、贡举、学校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置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三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礼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
遥郡刺史简称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。陈沿置,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六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