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声署
官署名。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雍正七年(1729)改教坊司置,隶礼部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乐部。设满、汉署正各一人; 满、汉署丞各一人,供用官三十人,经承四人,署史长十六人,署史百四十人。宣统三年(1911)并入典礼院。
官署名。清朝设此官署,掌殿廷朝会燕飨诸乐。其长官为署正、署丞,均满汉各一人。供用官三十人、署史长十六人、署史一百四十八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乐部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理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雍正七年(1729)改教坊司置,隶礼部。乾隆七年(1742)改隶乐部。设满、汉署正各一人; 满、汉署丞各一人,供用官三十人,经承四人,署史长十六人,署史百四十人。宣统三年(1911)并入典礼院。
官署名。清朝设此官署,掌殿廷朝会燕飨诸乐。其长官为署正、署丞,均满汉各一人。供用官三十人、署史长十六人、署史一百四十八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乐部》。
官职制度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职有清、浊之分,士族高门只出任与自己身分相适的“清官”,寒门则只能任“浊官”。由浊官迁任清官,则可大大提高其社会地位,故当时“其官唯论清浊,从浊官得微清,则胜于转”(《隋书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太仆寺龙厩丞置,仍为二员,从九品上。唐朝太仆寺典厩署沿置为次官,四员,从八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。
见“统带”。官名。标相当于团,统辖一标的长官称标统,也称“统带”,由正参领充任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禁卫军》、又《清史稿·兵志二·各直省营制》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宫门监置,太子宫门局长官,置二员,从六品下,掌东宫宫门管钥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辽朝太子宫门局沿置。参见“宫门局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太祖十二年(1217),封木华黎为太师、国王、都行省承制行事,总管汉地军政和民政,建行省于燕、云间,各地元帅和行省皆听节制。太宗六年(1234)设中州断事官掌中月民政,都行省仍掌军政,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。职掌不详,惟《周书·裴宽传》说:弟汉,“加成都上士”。
教育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教育部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》规定,其职务为拟订改进华侨教育方案,调查华侨教育情形,计划华侨教育经费,计划其他
官名。隋置,属长秋监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,置司龙兴路(今江西南昌),监治龙兴、吉安、瑞州、袁州、临江、抚州、江州、南康、赣州、建昌、南安等路。隶江南行御史台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非法占据上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