吐蕃招讨司
见 “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”。
见 “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”。
官名。亦称粮道。明清漕运总督之属官。掌监察兑粮、督押运船等项漕务。明朝十三布政司各设一人,驻省城。清朝沿设,又称粮贮道。山东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湖南、河南各一人,江苏二人,秩正四品。所属有库大使、典吏、
官名。西晋时,汲桑曾署石勒为之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大通三年 (529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改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
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与天官、地官、春官、秋官、冬官府合称六府。以大司马卿为长官,设小司马上大夫、夏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,掌军政,主持征伐敌国及四时治兵讲武,并掌官员迁调之权。统率
官署名。汉朝有西域都护府,详“西域都护”。唐朝分置于边境地区,有大都护府、上都护府之别,设大都护、副大都护或都护、副都护等官,管辖区境内军政及民族事务。属官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及功、仓、户、兵、法诸曹参
官名。唐始置,为宫廷女官。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宫局,员二人,正七品。为司记之佐,协掌宫内诸司簿书,出入录目,加印,然后授行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
官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左一护军府次官,各置二员,从四品下。
官制用语。指官吏调动职务,有平迁、超迁之分。以积功久次 (功劳资历) 循序而升者为平迁,有特殊功绩或才能优异被越级提拔者为超迁。官吏贬职降级,亦称左迁。升迁,指低品位迁至高品位,或一官迁至他官、品位相
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属北大王院。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。设都部署、副部署等职。官署名,辽朝置,属北面官,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。其官有北院都部署,北院副部署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
见“议曹从事”。官名,即“议曹从事,”详此条。
官名。西汉始置,属王国郎中令,为王扈从,侍奉左右,或充使者,掌与大夫同。《汉书·楚元王传》记“元王既至楚,以穆生、白生、申公为中大夫。”同书《韩安国传》记安国事梁孝王为中大夫。晋、南朝梁陈与北魏亦于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