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凭由司
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入内内侍省,掌禁中宣索物品,给其要验,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。设监官二人,以入内内侍充任; 典四人,主管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朝设此官署,掌管宫中财用,凡宫中需求、殿前赏赐,都由其拨付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入内内侍省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入内内侍省,掌禁中宣索物品,给其要验,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。设监官二人,以入内内侍充任; 典四人,主管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朝设此官署,掌管宫中财用,凡宫中需求、殿前赏赐,都由其拨付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入内内侍省》。
监狱名。自东汉至南北朝,州为大行政区,不设监狱。唐制于州设狱,由参军事主管,以拘系该管地方一切刑事诉讼的人犯。宋代州狱由录事参军主管,金则以州司狱司主管州狱。明代改狱为监,州狱改称州监,清沿称。明清州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慕容白曜传》:“太和(477—499)初,(慕容契)以名家子擢为中散,迁宰官中散。”掌供御膳,位在宰官令之下。
官名。北宋置为宦官,隶入内侍省者转后苑散内品,隶内侍省者转后苑勾当事内品。宦官职名,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见“札”。
官名。即比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比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,参看“都部郎中”条。
蒙古语,意为“百”,或用以称“百户”。
官名,行卫尉之职,掌宫门屯卫兵。《后汉书·来歙传》:“卫尉守丞乐闱,长乐、未央厩令郑安世等十余人,俱谐鸿都门证太子无过。”注:“守丞,兼守之丞也。”小官代大官行施职权叫“守”,大官代小官行施职权叫“行
因犯罪而罚处劳役的官吏。被降职或处罚的官吏,罪轻的派往远方,罪重的充劳役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(元狩三年)发谪吏穿昆明池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谪吏,吏有罪者,罚而役之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晋书·艺术传》:“ (慕容) 儁闻冉闵乱,将图中原,访之于 (黄)泓,泓劝行,儁从之。及僭号,署 (泓) 为进谋将军、太史令、关内侯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曹操置,为僚属掌管司法事务。《三国志·高柔传》:“(曹操) 以(柔)为刺奸令史,处法允当,狱无留滞。”西晋司马孚为太宰后,其府设刺奸曹,有令史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