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隶下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长官,掌罪、戎、蛮、夷、狄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罪隶中士、掌夷隶中士、掌蛮隶中士、掌戎隶中士、掌狄隶中士、掌徒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五隶及徒者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长官,掌罪、戎、蛮、夷、狄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罪隶中士、掌夷隶中士、掌蛮隶中士、掌戎隶中士、掌狄隶中士、掌徒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五隶及徒者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司隶校尉》。
1、指皇帝。《汉书·淮南厉王长传》:“大王不察古今之所以安国便事,而欲以亲戚之意望于太上,不可得也。”注:“如淳曰:太上,天子也。”2、指太上皇。《北齐书·幼主纪》:“周军奄至青州,太上窘急,将逊于陈
官名。唐朝元帅、都统、招讨使所总诸军属官,位兵马使下。宋朝为禁军中低级军职,隶属都一级统兵官,由都头、副都头或军使、副兵马使管辖,位都头、副都头下,将虞候上。低级军职名。宋代马步军“都”一级编制中有十
官名。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苑中丞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苑中丞主苑中离宫。”
官署名,即乡政府,民国置,设乡长、副乡长各一人,办理乡中事务。县以下的基层组织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九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的规定,县以下的组织为乡(镇),乡(
官名。东汉末期置。《资治通鉴·汉献帝建安五年》: “(曹)操还军官渡,阎柔遣使诣操,操以柔为乌桓校尉。鲜于辅身见操于官渡,操以辅为右度辽将军,还镇幽土(胡三省注: 今使鲜于辅还镇幽土,故以为右度辽将军
官名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于右春坊置。二人,从六品。与左司直郎及左、右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凉京都行政长官。《资治通鉴·晋安帝隆安四年》:“(吕纂)以后父(杨)桓为尚书左仆射、凉都尹(胡三省注:“凉都姑臧,改武威太守为凉都尹)。”
官名。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,为低级事务官。
官名。清置,清朝中央六部、理藩院等,皆置堂主事,掌文案章奏;初四品,后定为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、二》。官名。清代于六部和理藩院均于堂官办公处所设堂主事,多以满人及汉军充任。因为尚书、侍郎有的不熟识
参见“勋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