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门

司门

① 《周礼》官名。地官司徒之属,分掌都城各城门开闭,监督出入,查禁货贿,通报宾客来访。郑玄注: “司门,若今城门校尉,主王城十二门。”西魏、北周地官府仿《周礼》置,设中大夫,掌关门、城门、宫门启闭。②官署名。尚书省刑部第四司。隋初设司门侍郎二员,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增置员外郎一员,司其籍帐,侍郎缺则厘其曹事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侍郎为郎,后减一员,废员外郎,置承务郎一员,取代员外郎之职。唐朝改郎为郎中、承务郎为员外郎,各置一员,掌门、关出入之籍及遗失之物; 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为司关,咸亨元年(670)复为司门。五代沿置。北宋初,置判司门事一员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; 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始掌关津、道路之禁令及其废置移复之事,讯案官吏、军民出入时违禁者,有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; 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(1129) 以比部兼领,孝宗隆兴元年 (1163) 改由都官兼掌。明初为刑部四属部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,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罢。


官名。周代始置,掌京城十二门开闭、守卫、盘查走私;四方宾客到则告等。《周礼·地官·司门》:“司门掌授管键以启闭国门,凡出 入不物者,正其货贿,凡财物犯禁者举之……凡四方之宾客造焉,则以告。”后代多不置,唯北周置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二十一·北周(后周)官品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伐船谒者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流外三品蕴位。

  • 将作监

    ①官名。北魏将作大匠属官。《魏书·屈垣传》:“迁将作监,统京师诸署。”②官署名。隋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 由将作寺改名,设将作大监(大匠、大令) 、将作少监(副监、少匠、少令)为长贰,丞为佐贰官,领

  • 守尉监

    官名合称,即郡守、郡尉、郡监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监御史,秦官,掌监郡。”上文“守、尉、监”之“监”,即“监御史”之简称。

  • 罚爽

    官名。南诏官,主刑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
  • 礼制处

    官署名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北洋政府国务院呈准于国务院内设礼制处,由国务院与内务部共同组建,掌理关于民国礼制的编订。设处长、副处长各一人,总纂一人,编纂若干人,由处长聘任。

  • 国防部预备干部局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青年军复员士兵的管理、教育与分配事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二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
  • 驾士

    官名。负责导引天子车驾。《旧唐书·于志宁传》:“近闻仆寺,司驭,爰及驾士、兽医,始自春初,迄兹夏晚,常居内役,不放分番。”杂任职名。唐于内侍省内仆局置一百四十人,掌习御车舆、杂畜;此外,太子内坊局置三

  • 福元营缮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五品,隶隆禧总管府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以南镇国寺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,三年,改为福元营缮司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
  • 牌刀手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参护与尉的别名,参见“参护”、“尉”。

  • 路政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全国路政,凡铁路及电车各事皆属之。置郎中二人,员外郎三人,主事六人等。官署名。(1)清末置,属邮传部。掌全国路政。凡规划路线、厘定规制、筹还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