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立官职。《商君书·定分》:“为法令置官吏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三曰废置,以驭其吏。”《春官·内史》: “掌王之八枋之法,以诏王治”,“四曰置”。
官类名。清代于诸番部设置僧官,有国师、禅师、僧纲、僧正等名号。甘肃珍珠族国师、禅师,化族国师,灵藏族禅师,各一人(初隶河州,后珍珠、灵藏属循化,其余杂处二十四关)。禅定寺禅师(嘉庆十九年无人袭,由土司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府、国家。《汉书·杨恽传》:“是故身率妻子,戮力耕桑,灌园治产,以给公上。”
官名。即尚书右丞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 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尚书右丞。官名。见“左肃机”。
清朝“云骑尉”之原称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左六司之一,置卿一人,有郎中、员外。
武官名。五代时有踏白兵种,统帅踏白兵者为踏白将。其副职称踏白副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踏白将》。
官名。宋英宗治平元年(1064)置,属亲王府,掌教授皇族子弟。凡皇族年三十五或年十五以上及一百一十三人之王府,置四员。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(1142),改为王府教授。
官名。清末及北洋政府置,属修订法律馆,地位在总纂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