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宗寺
官署名。即宗正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宗正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宗正寺为司宗寺,以司宗寺正卿与司宗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宗正寺”。
官署名。即宗正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宗正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宗正寺为司宗寺,以司宗寺正卿与司宗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宗正寺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,隶宣政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初年,原设府地点不详,至元六年(1269)迁到河州(今甘肃临夏),掌管朵思麻(脱思麻,今青海东部)地区军民政务。又称朵思麻宣慰司,简称吐蕃宣慰司。置宣慰
1、军队编制单位名,一营即一部,其长官称校尉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大将军营五部,部校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”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乃分万人为一营,凡三十营,营置三老、从事各一人。”后世多沿
·“右光禄大夫”的省称。
指太子。《后汉书·郑众传》:“太子储君,无外交之义。”《晋书·成都王颖传》:“皇太子,国之储君。”太子的称谓。《公羊传·僖公五年》注:“储君,副主。”
清代步军统领所属的绿营兵。详见“步军统领衙门”。
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。本名领军府,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置。掌领外军宿卫, 所领府兵称羽林卫士。设官同“左右翊卫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司环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爵名。晋朝、南北朝、唐朝多为开国县子省称。金朝置,正五品,食邑五百户,无实封。元朝正五品,止用于封赠。明初置为五等爵之一,封建国前战死诸臣,太祖洪武(1368—1398)后不设。爵名。晋代王公侯伯子男
警察职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,其地位次于警正;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,得充警察分所所长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于县,掌全县警察事务,其地位相当于科长。
官名。东晋南朝置,丹杨尹属官。一作“丹阳尹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