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名曹
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通称。
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通称。
吏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供办祭器等事务。吏员名。宋初置于光禄寺,掌膳食供应之事,员额十五人。元丰改制后废。
官名。即“虞衡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见“搜检”。
清朝侍卫处所属之警卫部队。由上三旗满洲、蒙古每佐领下选二名亲军 (由下五旗挑取者亦分入上三旗),共一千七百七十人组成。以亲军校、署亲军校各七十七人分别管辖,在领侍卫内大臣统领下担任宿卫扈从任务。清代警
吏名。宋朝御史台置,初设五人,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(1170) 减为二人。
官名。清置。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中的清漪园御舟事务为御船处,置统领大臣,掌管御船等事务。明年又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,八品网户催总一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御船处统领大臣》。
官名。明朝锦衣卫属官。洪武十五年(1382)置,正六品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渤海国置,司膳寺长官。
即“记室参军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刺绣,以男工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