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东魏置。《北齐书·杜弼传》: “(杜弼)以常调除御史,加前将军、太中大夫,领内正字。”
见“通译官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称纳言下大夫。天官府属官,员二人,正四命。其职掌参见“纳言下大夫”。
见“指省”。
汉朝京师诸官府统称。亦指京师诸官府官员。1、泛指在京城(中都)的诸官府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令中都官、三辅、郡、国出系囚,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,见徒免为庶人。”又《孝安帝纪》:“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
官署名。汉朝郡国所置工官之一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南郡置有此官。颜师古注:“主教放弩也”。疑此说误,似为专门制造弩器之工官。官名,汉置,掌教弩射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:“南郡……有发弩官。”注:“师古曰:
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,即“内班”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领虎贲,侍卫皇帝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官名,西汉置,为虎贲校尉属官,掌领轻车。参看“虎贲校尉”条。
周朝天子册封诸侯大臣时颁发的作为瑞信的玉圭。分公、侯、伯三等。《周礼·冬官 ·考工记 ·玉人》:“命圭九寸,谓之桓圭,公守之;命圭七寸,谓之信圭,侯守之; 命圭七寸,谓之躬圭,伯守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