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雍
指明朝南京国子监。言其为南京之辟雍。
指明朝南京国子监。言其为南京之辟雍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周书·周惠达传》:“正光(520—525)中,(肖) 宝夤为关西大行台,又假(冯)景陵江将军,领大行台都令史,从宝夤征讨。”职掌同尚书都令史。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中书门下,设守当官一人主之,掌勾销公事文簿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职掌陂湖之利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西汉九江郡置。官名,汉置,掌陂塘水利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九江郡》:“户十五万五十二,口七十八万五百二十五,有陂官、湖官。”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军垦屯田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为都尉学士,以口吃,不得作干佐,为稻田守丛草吏。”
清朝内务府果房官员之俗称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明元帝永兴(409—413)初,长孙道生为之,兼冀州刺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见《魏书·长孙道生传》。
官名合称。金哀宗天兴二年(1233)改陈州为金兴军,以粘葛奴申为节度使,下辖建威卫、虎威卫、振武卫、振威卫、果毅卫五都尉,分掌各招抚司所发援兵。
官名合称。东汉于京师洛阳置左部、右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尉,典兵,负责京师治安,合称为六部尉。亦作六部都尉。曹操曾任洛阳北部尉。西晋沿置。东晋于京师建康亦置。北魏迁都洛阳后复置,初职任较轻,宣武帝
官署名。明清监察机构之一。即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。设给事中十二人分隶之。十年隶承敕监,十二年改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定,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共四十
官名。隋朝国子寺置算学,设二员,从九品下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国子寺罢隶太常,不置。唐朝高宗显庆元年(656)复置,隶国子监,设二员,从九品下,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算法;二分其经,以《九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