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领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之将领。额定一百五十六人,从三品。分为专城协领及一般协领。专城协领五人,主要设于东北地区,制如城守尉、防守尉,均专城办事,亦由驻防将军、副都统兼辖。余为一般协领,分布在各省将军、都统、副都统驻防之地,在其直接统率下办理防务。
武官名。清代驻防将领,位在将军、都统之下,而在佐领之上,从三品,掌驻防户籍,以时颁其教戒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各省驻防将军等官》。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之将领。额定一百五十六人,从三品。分为专城协领及一般协领。专城协领五人,主要设于东北地区,制如城守尉、防守尉,均专城办事,亦由驻防将军、副都统兼辖。余为一般协领,分布在各省将军、都统、副都统驻防之地,在其直接统率下办理防务。
武官名。清代驻防将领,位在将军、都统之下,而在佐领之上,从三品,掌驻防户籍,以时颁其教戒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各省驻防将军等官》。
即“三司都凭由司”。
官名。①东汉太官令佐贰官,掌供宫廷饮食。②即“尚书左丞”。③即“中书左丞”。④金、元行台尚书省、行中书省、行尚书省之职官。参见各条。⑤清末新设各部之职官。外务部承政厅及民政部、巡警部、度支部、学部、陆
官署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置,属监察院,掌理审核监督全国政府各机关的会计。设部长、副部长各一人,审计九至十二人,协审十二至十六人,稽查八至十人。下设秘书处和三厅,分司办事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监察院
下大夫 官名。北周夏官府有司勋中大夫、下大夫、上士等职,而《隋书》、《北史》列传中又有勋曹中大夫、右勋曹中大夫、左勋曹下大夫,而任此职者都在平齐之后。可能是司勋中大夫后改称勋曹中大夫,平齐之后,勋官猥
①接受委命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众介皆逆命,不辞。”郑玄注: “逆,犹受也。”②拒受君命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 “庄封惟逆命。”
官名。(1)南京临时政府设于海军处和造币总厂,分别为处和厂的副主官。(2)北洋政府设于海军各舰艇,设于各舰者为舰长的副职,军阶为中、少校或上尉级;设于各艇者为艇长的副职,军阶为中尉级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其职掌为管理札什伦布民众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明清时科举之制,称朝考第一名为朝元,参见“朝考”。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五院部边防军。
1、爵名。金改县为郡伯,一品称郡王,二品称郡公,三品称郡侯,四品称郡伯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元代爵分八等,郡伯为正四品和从四品两级。《元史·百官七》。2、知府的别称。因知府掌管一郡,相当于古代的方伯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