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授
授官制度。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,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。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。
授官制度。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,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。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吏部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吏部。官署名,即吏部。唐玄宗天宝十一年改吏部为文部,唐肃宗至德二年复旧。掌文选、勋封、考课之政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
即“麟趾殿学士”。
见“乐部管理大臣”。官名。清置,即管理乐部大臣。见“乐部”。
官名,黄帝置,掌司法审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序官》:“黄帝云师云名。”注:“应劭曰:黄帝受命有云瑞,故以云纪事也。由是而言,故春官为青云,夏官为缙云,秋官为白云,冬官为黑云,中官为黄云。张晏曰:黄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,各一人,从五品。参见“山东部”。
官署名,属廷尉,掌奉皇帝皇后命令逮捕囚禁审判犯罪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阜陵质王延》:“建初中,復有告延与子男鲂造逆谋者,有司奏请槛车征诣廷尉诏狱。”
官名。隋朝缘边交市监次官,各置一员,视正九品。官名。见“交市监”。
清朝赐称号嘉美诸王之制。凡初封亲王、郡王,均奉旨加给封号,称赐号,颁给册宝册印。其子孙承袭时,封号不变,册宝不换,仅在封册内增注承袭者姓名。亲王、郡王皆依赐号排定班位,次序。亲王依次是礼亲王、睿亲王、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平准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并满档房、汉档房、俸档房、督催所设。相当秘书处,为本部公务总汇之区。置领办二人,帮办二人,稽核文移二人,总看奏折四人等。清末理藩部内部机构。以原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