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部给事
官名。北魏置,为内廷派驻北部曹的官员,佐理曹务,并负有监察之责。《魏书·尧暄传》:“(吕) 受恩为侍御中散,典宜官曹,累迁外都曹令,转北部给事,秦州刺史。”从三品上,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 改制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内廷派驻北部曹的官员,佐理曹务,并负有监察之责。《魏书·尧暄传》:“(吕) 受恩为侍御中散,典宜官曹,累迁外都曹令,转北部给事,秦州刺史。”从三品上,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 改制废。
见“登闻鼓院”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登闻鼓院”。
又作“可寒”。古代柔然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最高统治者的称号。初,鲜卑族中有此称,但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,始于公元402年柔然首领社崙称丘豆伐可汗。西域君主称可汗。《新唐书·突厥传》:“可汗,犹单于也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掌管举荐州内人才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中》: 天监七年 (508) “诏於州、郡、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
官名合称。隋始置。散官初无文武之分。隋、唐时指不带职事的文官,授此以酬勤劳。隋有上柱国、柱国、特进、左右光禄大夫、金紫光禄大夫、银青光禄大夫、朝议大夫、朝散大夫、自从一品至正四品、称散实官,加文武官之
官名。北周静帝大象元年 (579)置。东京地官府司门司长官,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职掌略同“司门下大夫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四命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序传》:李信则,“入
官制用语。即官员目前所有的任职资格。《魏书·崔挺传》: “后改定职令,(崔)振本资惟拟五品,诏曰: ‘振在郡著绩,亦有褒升。’除太子中庶子。”
战国秦官年俸六百石粮谷的官长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六百之令,短兵六十人。”
官名。即太子典仓丞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,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分置农林、工商两部。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林行政事务,以总长、次长为正副长官。部内除总务厅外分设农务、垦牧、山林、水产四司。各司以司长为主官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“(聪) 入为骁骑别部司马,累迁右部都尉,善于抚接,五部豪右无不归之,河间王颙表为赤沙中郎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