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王府舍利军详稳司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军官,统五院部皇族之从军者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军官,统五院部皇族之从军者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二员,从五品上。掌殿庭祭祀张设、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奉房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宋
官名。金世宗时于上京、淑温特二地置,属大宗正府,秩正七品,管理当地居住的宗室人户。《金史·宗亨传》记其为“淑温特宗室将军”。明昌二年(公元1191年)改称司属。参见“司属令丞”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之吏目、县丞、典史等佐杂官之通称。以其有缉捕之责,故名。官名。清朝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,如典史,因为有缉捕责任,一般称其为捕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县》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设后宫百官时置,属紫极房。五品。
官名,为“部郡国从事”的省称,详“部郡国从事”。州吏名。两汉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有部郡国从事史,魏晋沿置,称为部郡从事,为州刺史所属,职在检察一郡行政,即藩王之在境内者亦兼察之,其权甚重,不得用本郡人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食局,掌方药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,属尚食局。掌医方药物,凡
官署名。唐代宗永泰(765—766)中始以宦官为内枢密使,不置司局,无视事之厅。僖宗、昭宗时,杨复恭、西门季玄为枢密使,始于堂状后帖黄,指挥公事,专置官署,扩为东西(上下)两院,设枢密使两人及承旨、院
唐铨选之制,文武选人须以京官五人为保,一人为识,写成担保文书,称为铨状,铨选前须向吏部或兵部的投送。
流外官名。唐置,为亲王府典军的属吏,秩流外七品,员额不详。
官署名。明朝刑部属司之一,始置于永乐十八年(1420),掌交阯布政司(今越南境内)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宣德三年(1428)罢交阯布政司,十年革刑部交阯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