勋一府中郎将
官名,唐朝左、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下,总其府事,掌领本府校尉、旅帅、勋卫之属宿卫。
官名,唐朝左、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下,总其府事,掌领本府校尉、旅帅、勋卫之属宿卫。
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。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,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,如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属之。
官名。唐宣宗大中五年(851)大都督府置一员、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二员,与佐、师掌分行检察州、县之市。
文书制度。亦作“发钞”。清制,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,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。此外,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。
即“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”
官名。掌山泽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九职任万民:一曰三农,生九谷;二曰园圃, 草木;三曰虞衡,作山泽之材。”注:“虞衡,掌山泽之官,主山泽之民者。”
①宫廷中由妇女担任的职务。《礼记·昏义》:“天子听外治,后听内职。”后世以称女官。② 宫廷内的机要职务。如汉代的尚书。宋朝指枢密院正副长官、宣徽院长官、三司使副、学士等官,因诸职多由宫廷职务演变而来,
军官名。宋代殿前司所属有雄威军,军置都指挥使;军下设若干指挥,每指挥置指挥使。见《宋史·兵志一》。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之副长官。自唐至元,礼部均设侍郎,一二人不等。至明,始分左、右,以左为上,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共佐尚书掌部务。清沿明制。初以左、右参政为礼部副长官,顺治元年(1644) 改左、右参政
清朝荫叙制度之一。顺治三年(1646)定制,官员为王事而亡,依应升品级赠衔,并荫一子入监读书。康熙十八(1679)定,殉难官依本衔荫子,不依赠衔。雍正十二年(1734)定,官员因公差而死,依应升品级荫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犬人下士二人,掌理供给祭祀用的犬牲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掌犬中士,正二命,掌犬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