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职方司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职方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职方司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晋置,掌参议军事。见《集古录跋尾》所引《司马整碑阴》。
官名,汉置,为陵园令之副,佐令掌守陵园。参看“陵园令”条。
官署合称。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,每牧置仪同及尉、大都督、帅都督等员。
官名,辽朝置,掌监察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《扬簋铭》: “王若曰: ‘扬,作司工, 官司量田。 众司, 众司茨。’”
旧指官署外门。清朝习惯上专指督抚官署。
宋朝龙图阁待制简称。
官名。明初置为太子官属,以勋旧大臣领职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詹事院,遂罢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第六品中,二十三年改第七品上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权置,五品。崇祯十六年 (1643) 于襄阳定制,中营制将军下设正、副、左、右四人,左营制将军下设一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