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司勋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勋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勋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,汉置,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长。参看“邑令”、“县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中侍中省中尚食局属官,员四人。佐中尚食典御等管理皇帝饮食,由宦官担任。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五郊群神事,隶太常寺太庙署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水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御前大臣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诏举, 李巽及第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负责国子教导的乐官,位在大乐正之下,大胥、小胥之上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入学以齿。将出学,小胥,大胥、小乐正简不帅教者,以告于大乐正,大乐正以告于王。”
见秃鲁花军。怯薜中的散班。元置, 即“秃鲁花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