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侍
刑部侍郎简称。
刑部侍郎简称。
唐代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隋有左右卫府,炀帝时改为左右翊卫,唐武德五年(公元622年)复称左右卫府,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省“府”字。有上将军各一人,从二品;大将军各一人,正三品;将军各二人。掌宫禁宿
官署名。秦、西汉少府有尚书署,掌收发诏命章奏。东汉称尚书台,亦号中台、内台,仍设宫禁中,职权更加扩大,名义上仍隶少府,实际上直属皇帝,既是参与决策的宫廷出令机构,又是综理国事的政务中枢,兼具中朝、外朝
明清时对于会试的别称,因会试是由礼部主管的,故有此称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殿前都点检司。掌饲养和训练皇帝御用马匹、牛群等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领局事,秩正五品、从五品、从六品。下设直长、掌厩都辖、副辖等官。官署名,金置。掌御马调习牧养,以奉其事。其官有提点,正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抚西、抚南、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,地位相当于征东将军。
选官制度。清朝对因保举而由军机处记名者之称呼,以别于吏部之“存记”。凡此等人员升官得缺较易。
官名。辽置, 见“舍利司”。
官名合称,西汉置。汉成帝河平以前少府属官有东织令和西织令,掌织文绣。河平元年省东织,改西织为织室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。
官名,汉置,也称王大夫,秩比六百石,没固定人数,掌奉王命出使京城,奉璧贺正月,及出使各国,本来都持节,后省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东平宪王苍》:“初,苍归国,骠骑时吏丁牧、周栩以苍敬贤下士,不忍去之
“典签”别称。南朝权势极重。《南史·齐武帝诸子传》载当时人称: “诸州唯闻有签帅,不闻有刺史。”详见“典签”。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宋书·松滋侯子房传》、《梁书·江革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