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使英国大臣
官名。清朝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正二品。初兼驻法、俄、义、比等国大臣。二十八年,始为专使英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,以及驻新加坡、南非洲、澳洲、加拿大总领事,驻纽丝纶、仰光领事等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正二品。初兼驻法、俄、义、比等国大臣。二十八年,始为专使英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,以及驻新加坡、南非洲、澳洲、加拿大总领事,驻纽丝纶、仰光领事等。
州门下吏名。汉代司隶校尉所属有功曹书佐,主选用。三国蜀沿置,魏无考,至晋改称西曹书佐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说:“别驾、西曹主吏及选举事。……西曹即汉之功曹也。”别驾为外曹纲纪之任,西曹为门下之任,故其职
官名。隋朝都水台所领掌船局长官,置二员,从八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河南部、刑部河南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河南部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曲的制作,下设典曲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五人(不常置),每镇七人,每营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经理文牍,由护军官等差遣。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 (1910)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承办海军各类人员请奖、加级、开复、议给赏恤,以及核办海军人员请给封典、恩荫、改荫、退荫、还荫等项事宜。
官名,汉置,掌北军(禁卫军)财务。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“任安笞辱北军钱官小吏。”
官署内部机构名。北洋政府于高等检察厅、国民党政府于最高法院附设的检察署均置书记室,总理官署内部事务。
官名。金代武散官正四品上称昭武大将军。元代武散官正三品上称昭武大将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武散官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四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三品。
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保章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