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农矿部

农矿部
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置,属行政院。掌理全国农林、矿冶行政事务。设部长一人,政务、常务次长各一人。所属有总务、农政、林政、矿政四司及农事试验场、地质调查所等。民国十八年与工商部合并为实业部。
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其初直隶国民政府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月行政院成立时改隶行政院。农矿部总理全国农务矿业及水利等行政事务,部内分置秘书处及农务、土地、矿业三司。设部长一人,综理部务;次长一人,佐理部务;参事二至四人,撰拟、审核本部的法案、命令;秘书长一人,秘书二至四人,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务;司长三人,分掌各司事务;科长、科员若干人,承长官之命,办理各科事务;秘书处之科长,由秘书充任; 技正、技士若干人,掌理技术事务。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与工商部合并成立实业部,参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北部主书郎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北部尚书属官,主管北部曹文书往来,多用文学之士。外放可出任郡守,偶有任州刺史者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改制废。

  • 机干

    宋朝主管机宜文字、主管书写机宜文字与干办公事合称。官名合称。见“机宜”。

  • 学政使

    官名。提督学政的别称,又称学台。见“提督学政”条。

  • 三司勾凿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勾销、校核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部公事簿帐,以判开拆司官兼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职事归比部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。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。

  • 差遣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任官制度,有官、职、差遣之别。宋初,分命朝臣领内外之事,三省六部及诸寺监正官皆阙而不除,止为代表官位、俸禄等级的寄禄官,遂有官与差遣之别。北宋前期,枢密使、三司使、判省事、判部事、判寺事

  • 十雄将军

    雄猛、雄威、雄明、雄烈、雄信、雄武、雄勇、雄毅、雄壮、雄健等十号将军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七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十位带“雄”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,南北朝

  • 塞路

    官名,汉置,掌堵塞要道以防敌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河陵顷侯郭亭,以连敖前元年从起单父,以塞路入汉,还定三秦。”注:“师古曰:塞路者,主遮塞要路,以备敌寇也。”

  • 太子掌饮丞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位在掌饮令之下。掌承奉太子汤茶及酒果之事。秩正九品。

  • 信部

    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右六司之一,置卿一人,又有郎中、员外。

  • 八伯

    八位主要官员。伯是官名,其职权是掌管一方诸侯,八伯是八位各掌一方诸侯的八位官员,相传尧和舜时都有八伯。见《尚书大传·虞夏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