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政院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由大都南阳真定等处屯田孛兰奚总管府改立,掌管农桑、水利等务,置官六员。二十年,改为务农司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由大都南阳真定等处屯田孛兰奚总管府改立,掌管农桑、水利等务,置官六员。二十年,改为务农司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“司右中大夫”属官,正三命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司右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,仍为属官。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石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宋置,掌收采薪柴以为河防的材料。《宋史·河渠志》载:“旧制,岁虞河决,有司常以孟秋预调塞治之物。梢芟薪柴、楗橛竹石、茭索竹索,凡千余万,谓之春料。诏下濒河诸州所产之地,仍遣使会河渠官吏乘农隙率丁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羽林军上将军下。
官名。汉置,凡州所监都为京都,置尹一人,俸二千石,职如郡太守,掌治京都地区。有丞一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》。官名。元制,上州置达鲁花赤、州尹各一人,秩从四品。其下设同知,秩正六品;判官,秩正七品
官名。明朝于山东省间设。为本省布、按两司佐官参政、参议、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专理招练兵勇之事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于山东间设招练道,招练士兵,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事。清代废。
官名。金置,属少府监。令从六品;丞,从七品。掌图画缕金匠。明昌七年(公元1196年)并入祗应司。下有直长,正八品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罢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与木作、瓦作、东行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帝太后即皇太后、太后,汉哀帝置。《汉书·哀帝纪》:“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,称永信宫;恭皇后曰帝太后,称中安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