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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训部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由训练总监部改设,属军事委员会。设部长一人, 上将级; 次长二人, 中将级;部内组织及其职掌如下:部长办公室,办理不属于各监处的事务,设主任一人, 少将级。下设部附(少将或上校级)、副官、秘书及文书事务人员(均为校、尉级)。步兵监、骑兵监、炮兵监工兵监、辎重兵监、通信兵监、机械化兵监,分别掌管步兵、骑兵、炮兵、工兵、辎重兵、通信兵、机械化兵部队及有关学校的训练计划及考核、监督,各监均设中将或少将兵监一人,少将或上校级监员三至五人,文书、事务人员若干人。总务厅,设科分管全部人事及行政事宜。设厅长一人,中将或少将级。副厅长一人,少将级。军事杂志社,掌理全军性学术刊物的出版发行。设社长一人,中将或少将级,办事人员若干人(其中部分人员为非军职的雇用人员)。中央各军事学校毕业生调查处,掌理各军事学校毕业生的登记调查工作。设处长一人,中将或少将级;副处长一人,少将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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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土方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土方上士五人,下士十人,主管四方邦国的土地。北周依其制置土方中士,正二命;土方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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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。初由补充军饷、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,准富民献纳款项,依例奖叙,后遂列为正项收入,明订章程及价格,如“河工捐例”、”海防捐例”等。是为暂行事例。又有捐贡监、衔封、加级、纪录等为现行事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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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独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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