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政局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海军部设置,见“军政司”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海军部设置,见“军政司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凡外官缺出,依例坐补原缺。外官病痊起用,终养事毕开复者及霉烂仓谷、亏空钱粮全完开复者,亲老告近改选者,俱坐补原选之缺。其原缺系月选之缺,在部候补;原系调之缺,赴该省
乡里管事之人。明朝洪武 (1368—1398) 年间置,选每里中德高望众者充任,三、五人不等。会同里长调解或审判乡里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,负责教化,督课农桑,主持乡村水利事务。明前期,颇有权威,
官名。北魏初东官置。为太子的亲信侍从。《魏书·车路头传》:“少以忠厚选给东宫,为太宗帐下帅。”
官名。太子典膳局长官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典膳监置,二员,正六品上,掌东宫进膳、尝食,每夕更直于厨。
官制用语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0) 将所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等,分称第一、二、三甲,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,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,第三甲取五十四人,三甲人数反少于二甲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 、二年取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玉下大夫石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参赞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垂拱四年(公元688年)诏举,房晋等三人及第。
宋朝叙封与赠官合称。宋制,三公、宰执、节度使叙赠三代,金紫光禄大夫、银青光禄大夫叙赠两代,余官叙赠一代。
官名。清朝僧录司主官。天聪六年(1632)设,一人,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。掌天下释教之事。道光二十四年 (1844) 定制,兼善世等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