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佐
辅佐军官治理军务的官员称军佐,如军需、军医、军事文官、军事技术人员等,也置将、校、尉,但不设上将。
军职类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:几军队中辅佐军官以治理军务者称为军佐,如军需、军医、以及军用文官与军事技术人员等均属之。军佐分为简任三阶(同中将、少将、上校), 荐任二阶(同中校、少校)、委任三阶(同上、中、少尉), 如军需(或军医、测量、军法、技术)总监同中将,监同少将;正,分一、二、三等,同上、中、少校;佐,分一、二、三等, 同上、中、少尉。
辅佐军官治理军务的官员称军佐,如军需、军医、军事文官、军事技术人员等,也置将、校、尉,但不设上将。
军职类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:几军队中辅佐军官以治理军务者称为军佐,如军需、军医、以及军用文官与军事技术人员等均属之。军佐分为简任三阶(同中将、少将、上校), 荐任二阶(同中校、少校)、委任三阶(同上、中、少尉), 如军需(或军医、测量、军法、技术)总监同中将,监同少将;正,分一、二、三等,同上、中、少校;佐,分一、二、三等, 同上、中、少尉。
官名。太子典膳局长官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典膳监置,二员,正六品上,掌东宫进膳、尝食,每夕更直于厨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逻所的主将,负责辖区的巡逻、侦候,下设逻将。见《梁书·武帝纪上》、《资治通鉴·晋成帝咸和三年》。
官名。南北朝置,为戍的主将,掌守防捍御之事,除管理军政外,还干预民政和财政。多以郡太守、县令、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。北魏肃宗孝昌三年(527),因政权不稳,曾诏留戍主、副质子于京师。北齐定为从七品
宫帐名。辽圣宗所建,又称“女古斡鲁朵”。契丹语称金为“女古”,宫帐为“斡鲁朵”。圣宗即位,以国阿辇、耶鲁盌、蒲速盌三宫帐户置,其宫帐在女混活直, 陵寝在庆州西南。 有州五: 庆、 、乌
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阶官。宦官职名。宋内侍省置。
官名。即功曹参军事。官名。北齐以后历代多设此官,金名为功曹参军事,简称功曹参军,掌管考察记录功劳。详见“功曹”条。
清朝对“红本”之钞录。定制,六科对“红本”所做摘录共二份,一份送交内阁备修史之用,称“史书”; 另一份留科备编纂,称“录书”。录书今已不存。史书原存内阁大库,现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内阁全宗档案之一。
尚书省各部郎官别称。
官署名。元置,管理县内道教事务,有道录、道正、道判等职。道士词讼除刑事犯罪归地方官府审理外,其他均由道官处理。道士与百姓间的诉讼,由地方官府会同道官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