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称“兼衔”。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。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。凡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、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、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。又总
南朝宋、齐时在蛮族聚居区域所置的县。因当时习称蛮族为“蛮左”,故以为称。如《宋书·州郡志二》“南豫州·晋熙郡太守”条记“文帝元嘉二十五年(公元448年),以豫部蛮民立太湖、吕亭二县,属晋熙,后省,明帝
散官名。金朝置为司天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,秩从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七品上,称明伟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文宗至顺二年(1331)四月,由宣忠扈卫亲军都万户府改立。掌斡罗思军士。简称宣忠扈卫、斡罗思卫。置营于大都北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置都指挥使、副使等职。
满语官名。清入关前所设之职官。又称“都堂”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 (1615),共十人。“扎尔固齐”,满语意为“理事官”、“断事官”,故又称“理事十大臣”。与“理事听讼大臣”五人共同佐理国政,凡诉讼之事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铸冶镈类生产工具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有“段氏”官名。 《总序》: “攻金之工, 筑、 冶、 凫、 㮚、 段、桃。 ”贾公彦疏: “段氏为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晋阳冶局”。
官名,汉置,属太常,俸六百石。先帝陵,每陵园置令一人,掌守陵园,案行扫除。有丞和校长各一人。丞为令之副;校长掌兵戎盗贼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代置于南京, 嘉靖以前以南京都察院都御史为之。嘉靖二十六年(公元1547年)停差。专以南京户部右侍郎加南京都察院都御史衔领之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属库谷监属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