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殿承制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置,为武臣阶官,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为敦武郎。
宋初武臣本官阶。大中祥符二年(公元1009年)置,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 称敦武郎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置,为武臣阶官,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为敦武郎。
宋初武臣本官阶。大中祥符二年(公元1009年)置,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 称敦武郎。
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参见“校籍郎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监察院的长官。其职权有四:一、综理全院事务;二、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官吏;三、任监察会议的主席;四、国民政府发布有关监察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。
散阶称号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。正三品中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阶。元朝沿置,升为正二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二品之升授。清初沿置,为文职正二品及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二品之封赠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始专封
官名。东魏置。《北齐书·张亮传》:“寻加(亮)都督扬、颍等十一州诸军事,兼行台殿中尚书。”职掌略同殿中尚书。
①官名。南北朝置,亦称典签帅或签帅、主帅。原为州、府掌管文书的佐吏。《南史·恩幸传》:“故事,府州内部论事,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,后云谨签,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,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。”由于南朝宋时多以年幼
朝廷五种官职与六种府库合称。传统说法为殷朝制度。《墨子·节葬下》:“五官六府。”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; 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水、司木、司草、司器、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封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,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、四、五甲,即赐此等出身,简称同出身。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,一甲赐进士及第,二甲赐进士出身,三甲赐同进士出身。
初谓副将,相对主将而言,亦称裨将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 “秦大败我军,虏我大将军屈匄、裨将军逢侯丑等七十余人。”后成为低级将军名号。新莽时赐诸县属令长皆为裨将军。魏晋南北朝位列诸杂号将军之末,魏、晋、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