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廉
清朝官吏管理制度。即在正式俸禄之外附加俸银,以培养廉洁之风,杜绝贪污。始于雍正(1723—1735)时,详“养廉银”。
清朝官吏管理制度。即在正式俸禄之外附加俸银,以培养廉洁之风,杜绝贪污。始于雍正(1723—1735)时,详“养廉银”。
邮务人员职名。见“邮政总局”。
官名。即贼曹掾史。《后汉书·党锢列传 ·岑晊传》: “太守弘农成瑨下车, 欲振威严, 闻晊高名,请以功曹,又以张牧为中贼曹吏”。汉朝郡国府有贼曹,其掾吏或分左、右、中,主管盗贼事。官名,即贼曹掾史。汉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职方司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依照民国二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公布的《财政委员会组织大纲》规定,“国民政府为审查国库各项收支,实行财政公开起见,设立财政委员会。”其职权为整理财政,审查军政各费的概算,稽核公债的发
官名,汉置,为皇后、太子属官,佐令掌供食用之畜厩。为厨厩副长官。参看“厨厩令”条。
官名。金朝贞祐元年(1213)设于京城各门,每门一员,掌收支器物,秩正八品,常以各门副尉兼任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。属尚寝局,员二人。从七品,唐朝改正七品,为司苑之佐。协掌园囿种植花果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尽归其职于宦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,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。总厅隶民政部后,改警务处为行政处,另行成立司法处。掌预审人犯、科罚违警、捕送罪犯、侦探秘密等事,并管理司法警察。设佥事
官名。秦朝属典客。入汉沿置。景帝中六年(前144)典客更名大行令,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又名大鸿胪,乃先后改属之。为译官令副职,主汉王朝与周边各族和外国通使往来传译事宜。官名,西汉置,东汉省。为译
官署名。金章宗明昌三年(1192)由钩盾署改置,掌宫中所用薪、炭、冰、烛,隶太府监。置令、丞、直长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