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郡书佐
官名。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。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,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,各主一部文书。由郡吏充补,满一岁更替。
官名,汉置,每郡一人,各掌一郡文书。以郡吏补,岁满一更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,各主一郡文书,以郡吏补,岁满一吏。”
官名。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。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,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,各主一部文书。由郡吏充补,满一岁更替。
官名,汉置,每郡一人,各掌一郡文书。以郡吏补,岁满一更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,各主一郡文书,以郡吏补,岁满一吏。”
官名。即殿中少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少监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费于传》:“(费于)以宿卫之勤,除宁远将军,赐爵松杨男。迁商、贾部二曹令,除平南将军,怀州刺史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矿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奏设。前此已设之矿务总局或查矿公所俱改是名。置总理、协理并矿师等。总、协理由商部加札为矿务议员。职掌全省已开、未开各矿调查分析事宜。
官名合称。“师”是官名。春秋时宋国有父师、少师,掌赞导。《尚书·微子》“父师少师”注:“告二师而去纣。”也指左师和右师。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:“二师令四乡正敬享。”注:“二师,左右师也。”
宋朝茶马司都大提举、主管、同主管统称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五载(756)六月车驾次扶风郡后,将幸蜀,遂以韦谔为巡阁道使并先行。
学官名。元代州学之制,上、中州设教授一人,秩从九品,下州设学正一人,秩未入流。明清时州儒学均置学正,掌训迪生员。明制秩未入流,清制秩正八品,参见“学正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有军事行动时临时设置,事迄即罢。尉迟炯伐蜀时,柳敏自吏部郎中任此职,掌军中筹略。唐、五代时置为节度使主要幕僚,掌本镇军符号令、军籍、兵械、粮廪、赐予等事务,权任甚重。唐德宗以后,常继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渐尚王之下。
官署名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改太子左侍率置,设长贰率一员、副率一员,掌东宫兵仗、仪卫,统亲、勋、翊及广、济等五府诸府兵,有长史判诸曹府,及录事、仓、兵、胄曹参军事,又有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等属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