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书吏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九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九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,佐助典试官掌理典试事务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位七品。或说属太官令。见《通典 ·职官一八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七品,掌监膳食,属太官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。
清代理藩院所属机构。驻京喇嘛设掌印札萨克达喇嘛一人,副扎萨克达喇嘛一人,扎萨克喇嘛四人,达喇嘛十七人,副达喇嘛四人,苏拉喇嘛十九人,教习苏拉喇嘛六人,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,德木齐三十一人,格斯贵五十人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宋齐与北魏设置。《金石萃编》一记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有省事二人。南齐州、郡均置省事,见《南齐书·王敬则传》。北魏州省事见《金石萃编》三○所收东魏时建立的《敬史君碑》。参见“郡省事”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,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,属财政部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整理币制;二、调查货币;三、货币计算;四、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、输入;五、监督造币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馆职,掌整理图书,供职一至二年后,许带职补外,并可超迁官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复置,为贴职之一。绍圣二年(1095),并入秘阁校理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《晋书·苻登载记附索泮传》:“(索菱) 仕张天锡为执法中郎,冗从右监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为南窑场的主官。见“大都四窑场提领”。
将作使者,即负责将作事务的使臣。《后汉书·东平宪王苍传》:“苍还国,疾病……明年正月薨……遣大鸿胪持节,五官中郎将副监丧,及将作使者凡六人。”将作,既是官名,也是官署名,掌修建宗庙、路寝、宫室、陵园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