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清管理盐场、盐井之机构。掌理产盐事务。明朝于都转运盐使司所属之盐场置。设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使等官。凡一百五十九处:两淮三十处、两浙三十五处、河间长芦二十四处、山东十九处、福建七处、广东十
官名。清初特设巡察地方之官。康熙十九年(1680),以刑部尚书魏象枢任之,以巡察畿辅,按治豪猾。雍正六年(1728),命国子监侍读励宗万任之,巡察山西。皆为临时差遣,不专设,事毕则解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
官名。晋始置,掌文书之事,有丞一人佐之。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、北齐沿置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后革副提举。掌供办物料诸事。
差役、衙役之别称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直属国民政府,掌管全国军队及其所辖学校的教育,以及国民的军事教育等。其长官为训练总监(一人),副总监 (二人)。其所属有总务厅、步兵、骑兵、炮兵、工兵、辎重兵五监,及国民军事教育,军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。秩正六品,左右各一人。
地方行政区划名。周朝为王畿六乡所属行政单位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 “乡大夫,每乡卿一人;州长,每州中大夫一人。”春秋时齐国亦置为乡属行政单位。《管子·立政》: “分乡以为五州,州为之长。”秦汉为监察
官名。即县啬夫。县令别称。战国秦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司空律》: “所弗问而久系之,大啬夫、丞及官啬夫有罪。”参见“啬夫”。官名。秦置,为县的行政长官,即“县啬夫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掌郊区的行政长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 “(楚灵王) 又夺成然邑,而使为郊尹。”杜预注:“郊尹,治郊竟 (境) 大夫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“楚子夺成然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