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订法律大臣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官名。亦简称“御史”、“侍御”。西汉为御史大夫属官,由御史中丞统领,入侍禁中兰台,给事殿中,故名。(时别有御史三十员,居御史大夫府,监察百官) 员十五人,秩六百石,掌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,监察文武官员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六品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隶宣徽院,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、乡贡麴药,以供宫廷及岁赐酿酒所用。置提举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另设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,秩从九品,掌种收稻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内务部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二月二十二日呈准公布《长江及其他水师改组令》,规定原有长江水师及其他水师均改为水上警察,设厅管理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三月三十日公布的《水上
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无定员,六品。
使职名。唐僖宗光启二年(886) 宦官田令孜劫帝幸宝鸡,锋镝纵横,帝以神策军使王建、晋晖为清道斩斫使,以长剑五百前驱奋击开道,乘舆方得前行,而入散关。
诸官署正副长官的通称。
兵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唐朝用以指内外三品以上及中书侍郎、门下侍郎、尚书左右丞、六部侍郎、太常少卿、秘书少监、太子少詹事、左右庶子、左右率府率、国子司业等清贵之职。唐代清望官指常备顾问的中央高级官员,包括门下侍郎、中书侍郎、
王女封号名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汉制,皇女皆封县公主,仪服同列侯;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,仪服同蕃王。诸王女皆封乡、亭公主,仪服同乡、亭侯。”注:“乡、亭侯视中二千石。”
明清学校生员。即“增广生员”明清时生员名目之一,即增广生员的简称,原意是在定额以外录取入学者,其地位次于廪生。参见“廪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