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名。上大夫别称。战国魏置。《吕氏春秋·慎小》: “吴起治西河,欲谕其信于民,夜日署表于南门之外。令于邑中曰: “明日有人能偾南门之外表者,仕长大夫。”高诱注: “长大夫,上大夫也。”参见“上大夫”。
官称。隋、唐迄宋,太子诸率府副长官统称。隋朝太子左右卫、左右宗卫、左右内、左右监门,唐朝太子左右率府、左右司御率府、左右清道率府、左右监门率府、左右内率府,宋朝太子左右卫率府、左右司御率府、左右清道率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三司置,分属户部,掌榷酤、官麹之事,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署名。宋初有三门白波发运司、京畿东路水陆发运司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江淮水陆发,运司于开封,置发运使、发运副使、发运判官,掌江、淮漕运之事。端拱元年(988)罢江淮发运司,以其事隶排岸司。至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正副各一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后军都督府、大理寺、行人司、在京府鹰扬等八卫、安化等四府,以及直隶和州等处。清
官署名。即将作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将作监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将作监为缮工监,将作监大匠、少匠改为缮工大监、少监,咸享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学名。西周时设置,其时实行乡遂制度,乡中所居是统治阶级本部族的平民,称为国人,享有议政、举贤服兵役等权利,所以各乡均置乡校,为国人受教育和议政的场所,由乡的长官乡正、乡良人等掌管。参见“乡校”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,各一人,从九品,佐典仪正掌陈仪式。嘉靖四十四年 (1565)革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水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