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量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刑部置,掌体究之事。南宋因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刑部置,掌体究之事。南宋因之。
内政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清王朝遗留的北平诸坛庙管理事务。
官名。隋朝雍州属官,居别驾下,从四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州长史、司马后置一员,为郡太守副贰,京兆、河南所置从四品,上郡正五品,中郡从五品,下郡正六品。官名。隋炀帝置,位在郡守之下,为郡守的副贰
即今天的律师,协助办理讼事的人。清代黄六鸿《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》:“被告抄状入手,乃请刀笔讼师。”
官名。明清科举试中特设之官。明制,殿试设若干名,以内阁、六都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、翰林院堂上官充任。分看各试卷,详定高下,届期上殿读卷唱名。清制,会试中设,以朝臣进士出身者为之。负责在
匈奴官名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获单于父行及嫂、居次、名王、犁汙都尉、千长、将以下三万余级”。
官名,汉置,为无固定职事的散职官员。《汉书·申屠嘉传》:“至朝,嘉请诛内史错。上曰:错所穿非真庙垣,乃外堧垣,故冗官居其中,且又我使为之,错无罪。”注:“师古曰:冗谓散辈也,如今之散官。”
官名,东汉置,属钩盾令,掌苑中离宫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钩盾令》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龙虎军上将军下。耶律合住,保宁初为右龙虎卫上将军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太史监”。
① 《周礼》官名。地官司徒之属,分掌都城各城门开闭,监督出入,查禁货贿,通报宾客来访。郑玄注: “司门,若今城门校尉,主王城十二门。”西魏、北周地官府仿《周礼》置,设中大夫,掌关门、城门、宫门启闭。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