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,一人,正六品,掌王府冠服之事。后罢。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各州僧正司主官。详“僧正”。
官名。南宋初年置,为诸屯驻大军统兵官,位在统领下、副统领上。武官名。南宋置,为统领的副职,见“统领”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田曹共畜养。”其职掌在于劝农。北齐于京县置田曹掾,紧接在户曹之后,而外县不设田曹,似京县田曹为分户曹之职,专司田宅之事。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时后梁与后周设置,掌宫内治安事务。参见“巡检司”。
官名。晋朝王国置。南朝宋、梁,北朝齐皆置。梁由王国自选补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隶户部右曹,掌有关坊场之事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掌醢署次官,置二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,正九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明洪武八年(1375)改光禄寺为光禄司,置为掌醢署次官,一员,从七品,三十年复光禄寺,仍为署丞不改,增为四人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西晋、十六国前燕、前秦、西秦及南朝宋、北魏皆置。为名号将军中地位较高者。南朝宋时为五武将军之一。三国魏、晋、南朝宋四品。北魏韩秀任职时,为皇帝所亲任,随侍左右,并掌机密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定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