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状
见“职令状”。
见“职令状”。
官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置阑遗所,属宣徽院,二十五年(公元1288年)改为监,延祐七年(公元1320年)定秩为正四品。掌收遗失无主认领的人口、奴婢、牲畜与钱物。设太监一人为主官,下设少监、
辽官名。大国舅司佐吏。太宗会同元年 (938),改为敞史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置,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四人,从七品,小内使十五人。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
官名。春秋战国郑、赵等国置。掌庖厨。《史记·郑世家》:“子驷怒,使厨人药杀厘公。”又《赵世家》:“使厨人操铜料以食代王及从者。”
科举考试中对乡、会试正主考官之尊称。
宋制,颁发用麻纸书写的制书称为降麻。参见“宣麻”。
清朝知府别称。黄堂乃古时太守之厅堂,以知府之地位略同于太守,故名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春秋掾二人,掌授《春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