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正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修外交文告辞令的长官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 “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,楚人囚之,以献于秦。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,子大叔为令正,以为请。”杜预注: “主作辞令之正。”
官名。主作辞令之正。《左转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子大叔为令正。”注:“主作辞令之正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修外交文告辞令的长官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 “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,楚人囚之,以献于秦。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,子大叔为令正,以为请。”杜预注: “主作辞令之正。”
官名。主作辞令之正。《左转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子大叔为令正。”注:“主作辞令之正。”
官名。《唐六典》说:“典签掌传教令事。”北周于大丞相府设置典签,任此职者,见《周书·萧世怡传》:子子宝,“隋文帝辅政,引为丞相府典签。”
①西周置于王城及诸侯国都之官学,分大学和小学,以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六艺教其学生,大学以习礼、乐、射、御为主,小学以书、数为主。②泛指京师官学,如南北朝之国子学、太学、四门学。③“国子学”、“国子监
即按月参见皇帝。在封建社会,官吏参拜皇帝,因职位不同,参拜的间隔也不一样,月参,即每月参见一次。这种参拜级别的官吏,称为月参官。
见“福晋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司长官,掌杖、鞭、徒、流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。下设小刑部下大夫、小刑部上士、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,领司刺上士、乡法上士、遂法上士、稍法上士、县法上士、
官名。金朝置,系文职正五品中之封阶,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二阶。元朝袭之,升为正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升授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。清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七阶。另,清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
官署名。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。参见“第一届国会”。
官名。又作“炮宰”。商朝始置,春秋战国沿置。掌烹制饮食。《韩非子·难言》: “(伊尹)身执鼎俎为庖宰。”《新语·杂事四》: “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”,“则庖宰,监食法皆当死。”
官名。宋初置,见“礼部”。
见“藏珍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