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官
明朝专指因事故谪贬罢免的官吏。凡因亲属处以极刑,或老疾不赴任所,或本人犯有笞、杖、徒、流之罪,或对上述诸事隐而不报者,均以事故谪免。
明朝专指因事故谪贬罢免的官吏。凡因亲属处以极刑,或老疾不赴任所,或本人犯有笞、杖、徒、流之罪,或对上述诸事隐而不报者,均以事故谪免。
驸马都尉俗称。
宫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秩从八品,掌仓廪之事。有副主廪为其副职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9)设,掌理农工商政务。寻省。三十二年成立农工商部。
即“北院大王”。
新莽更始将军、卫将军、立国将军、前将军合称。始建国元年 (后9)置,与四辅三公并居公位,位次三公。东汉废。官名,西汉末年,王莽以更始将军、卫将军、立国将军、前将军为四将,位公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流外官名。宋于秘书省置正系名、守阙系名各六人,承长官之命,办理秘书省事务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州或土州内。从九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一人,置于黄平州重安司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侍卫司官员,在侍卫太保下。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侍卫司(2)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禁杀戮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、孙权皆置。统诸军。三国蜀、吴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献帝时曹操、孙权都置,统各军。三国时蜀也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