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吴置,孙休永定元年(258)以长水校尉张布为之,权势很大。前燕时阳鹜曾任此职,地位亦重,仅在辅国、辅弼将军之下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十八班,拟武臣将军
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,其职权为调解、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。设会长一人,公断员五至七人。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,
官名。金朝置。太祖建国后,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弟杲任国论昃勃极烈,意为国家第二勃极烈。杲死后官废。官名。金代设此官,掌管阴阳。参看《金史·百官一》和“勃极烈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北京军政府时期设置,属农工部,掌管全国水利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分科情况不详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特置,授工人吴平,以符祥瑞。银印青绶。见《三国志·孙皓传》。官名,三国孙皓置。因工人吴平家有株“买菜”,高四尺,厚三分,如枇杷形,上宽一尺八寸,两边生绿叶。“买菜”又名“平虑草”,于是
北洋政府政事堂的直辖机关。政事堂成立时设置,为袁世凯直接掌握,属“内秘书厅”的性质,其实权超过国务卿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五日公布的《大总统府政事堂机要局官制》的规定,其职权如下:一、发
宋朝干当公事别称。参见“干当公事”。
官名。清朝尚虞备用处之职官。额定三人,正四品。掌翊卫扈从事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低级军吏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。”
官名。清以兵部侍郎一人典京师驿传事务,称为管理馆所侍郎。见“会同馆(2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