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举人

举人

选举制度。其称始见于汉,因由各地官吏荐举,故名。后俗称举人。专指科举制度中应贡举考试的各科士人。隋、唐时为进士科由官府特别是州、县、馆、监送往尚书省参加礼部或吏部考试者。宋朝举人登科即授官,应试不合格者允许继续应举。未获士身,亦可免除丁役、身丁钱米; 曾赴礼部试者,犯徒以下公罪和杖以下私罪,许赎。明、清专指乡试取录者,有新中式、下第、坐监、署教和正榜、副榜之分。可于次年进京会试,亦可直接为官。


1、被推荐的人才。汉朝地方官郡国守相推举给朝廷的优秀人才称举人。清赵翼《陔余丛考·举人》:“汉时取士无考试之法,皆令郡国守相荐举,故谓之举人。”

2、考进士的人。唐宋两朝称入京应进士考者为举人。《陔余丛考·举人》:“唐宋举人又与前代异,前代举孝廉等,即为入仕之途。唐宋惟重进士一科,所谓举人者,不过由此可应进士试耳,故又谓举进士。”

3、考中乡试的人。明清两朝,考中乡试的人称举人。《明史·选举志二》:“三年大比,以诸生试之直省,曰乡试,中式者为举人。次年,以举人试之京师,曰会试。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,曰廷试,亦曰殿试。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。一甲止三人,曰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赐进士及第。二甲若干人,赐进士出身。三甲若干人,赐同进士出身。”参看《清会典事例·礼部·举人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郡军府参军督护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。《宋书·张兴世传》记其为竟陵人,“南郡宗珍之为竟陵郡。……竟陵旧置军府,以补参军督护,不就。”参见“州军府参军督护”。

  • 书记员

    县职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县知事和承审员之下,佐理文书、记录等事务。

  • 举叙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举叙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。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
  • 持书执法

    官名。即“治书执法”,见该条。

  • 内作使绫匠

    杂任职名。唐于少府监置八十三人,为内作使属下的织绫匠。

  • 典城

    泛指县官或掌管一城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初举孝廉郎中,宽博有谋、任典城者,以补长、相。”注:“任,堪使也;典,主也。”《论衡·非韩》:“不任典城之吏。”

  • 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

    官名。明朝直武英殿西房负责缮写工作者,初为内官职,继以中书舍人分直,后乃专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充任,仍从七品,无定员,专掌奉旨篆写册宝、图书、册页,称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,简称武英殿舍人。官名。明置,

  • 盐仓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各种盐类的收藏和保管,下设盐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
  • 征东大将军

    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三年(222)置,以曹休任之,假黄钺,督张辽等及诸州郡二十余军征讨孙权。职掌与征东将军同,而位在其上,多统兵出镇方面,都督数州诸军事。不常置。二品。晋朝沿置,二品,禄赐与将进同。如

  • 吏籍案

    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刑部都官司,掌六曹寺监吏额及关防约束之事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罢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因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