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“抚民同知”。
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。员额一人,常驻台内,处理御史台的一切日常事务。
官名。北魏置,集书省文书的属官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上。
见“抚谕使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长官。掌总理御厩事务,以及厩属官员之选除赏罚事。雍正六年(1728)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额定二人,由侍卫补授一人,内务府司官补授一人。正三品。
官名,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署名。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。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,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、沁河之事,设司于卫州,称为分治监。有勾当官四人,备分治监差委。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,都水监增设官员,铸分监印佩之,
武官名。清末置巡洋长江舰队统领一人,以协都统充任,协助统制统领舰队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盐运使公署”。
官场用语。同榜登科者为同年。汉代郡国每年举孝廉一人,同一年被举者, 互相称为同年, 亦称同岁。唐以后实行科举,凡各种正式考试同榜登第者,均互称同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