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官名。辅佐官统称。战国时县丞省称丞,为县令副职。汉朝沿用为各官署长官副佐的统称。自中央至郡县均有丞。中央各官署有令、丞,长、丞; 郡有郡丞、县有县丞,其官秩自千石至三百石不等。魏晋南北朝诸卿、诸署令、太子詹事府、公主家令、郡县等官署亦多置,官品自六品至九品不等。隋、唐、五代中央及地方部分官署皆置。中央秘书省、殿中省、诸寺、诸监、东宫太子詹事府均有丞,为处理本官署日常事务之佐官。史称“丞掌判省事”、“丞掌判寺事”。尚书省之左、右丞亦属此类。中央诸寺监下各署、内侍省各局(或相当于署、局一级的监、陵、库等)、东宫诸率府及其下各署,地方县、关及公主邑司亦置,皆为本官府副长官。清朝中央机构各寺、监之属官亦称丞。明初沿旧制设中书省,于丞相、平章政事下设左、右丞,正二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罢中书省,遂废。清制,大理寺设左右寺丞,满、汉军、汉各一人,正六品,掌核内外刑名,质成长官,参纠部谳。太常寺设寺丞,满、汉各二人,正六品,掌祭祀品式,遴补吏员。光禄寺所属太官、珍馐、良酝、掌醢四署设四署丞,满洲一人,从七品,佐署正掌署事。国子监丞一人,正七品,掌颁祝制,稽勤惰,核支销等。此外,鸿胪寺初设左、右寺丞,光禄寺初设寺丞,后均省。清末则为新设各部职官名。其内阁设丞一人,掌主阁务,综领众局。外务部承政厅设有左、右丞,民政部、度支部、学部、法部、农工商部、邮传部均设左、右丞,位列副大臣之下,掌机密文移,综领众务。


副职官员。汉朝从中央到地方的许多官员都有丞。如西汉时的奉常、郎中令、卫尉、太仆、典客、宗正、治粟内史、少府、水衡都尉等,东汉时的太常、光禄勋、卫尉、太仆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、执金吾、大长秋、将作大匠等都有丞。地方上的郡守、县令也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其后,唐、宋两朝尚书省仆射之下有左、右丞。清朝末年内阁和各部长官之下设左右丞;公文中称各府同知为丞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河南府狱

    监狱名。唐置,据《唐六典》记载,唐代于东都洛阳置河南府狱,河南、洛阳两京县亦均有狱。河南府狱与河南、洛阳两京县之狱,除由府尹和县令管辖外,并受朝廷监督,也拘系朝廷犯罪官员,因此具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双

  • 染院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染坊置,分东、西二院,隶少府监,掌染丝枲币帛。真宗咸平六年(1003),并为一院。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,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。宋少府监所属机构。

  • 僧人等级。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,可充任僧官,不给俸禄。

  • 尚书下舍

    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。因设在宫禁中,亦称“尚书下省”。《宋书·二凶传》: “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。”《梁书·到洽传》: “旧制,(御史) 中丞不得入尚书下舍,洽兄溉为左民尚书,洽引服亲不应有碍

  • 南京宗人府

    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移宗人府官属于此,其在南京者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宗人府,但实无所掌,设官备员而已。参见“宗人府”。官署名。明制,南京亦置宗人府,设官唯有经历司经历一人

  • 左辅相

    官名。西晋时鲜卑拓跋猗卢置。代人卫雄自左将军、云中侯任之。见《魏书·卫操传》。

  • 奉宸苑卿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长官。掌各处苑囿禁令,以时修葺,以备皇帝临幸。雍正六年(1728) 设。正三品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额定二人,由侍卫补授一人,内务府司官补授一人。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掌管皇室

  • 吐屯发

    官名。突厥置,是突厥语的音译,亦作“吐屯”。世袭,无员限。《周书·突厥传》:“大官有叶护,次设,次特勤,次俟利发,次吐屯发,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,皆世为之。”

  • 教坊司奉銮

    官名。为明代教坊司主官。《明史·职官三·教坊司》:“教坊司,奉銮一人,正九品;左右韶舞各一人、左右司乐各一人,并从九品;掌乐舞承应。”官名。明代教坊司的主官。见“教坊司”。

  • 左天驷监

    见“天驷监”。